关于延长2022年11月企业社会保险费申报期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2-12-26

各参保企业:

    为应对疫情,助力企业渡过难关,我市将2022年11月企业社会保险费申报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,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应收核定并在税务完成缴费的,不收取滞纳金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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